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理报废仪器设备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6-01-2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对我校报废仪器设备的管理,尽可能地提高报废仪器设备的经济价值,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报废、调剂实施办法》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仪器设备报废受理条件

仪器设备的报废,必须进行技术鉴定。经鉴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仪器设备,可申请报废处理:

1.修理费用接近或达到同种新产品价格的;

2.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或已无法修复的;

3.主要部件陈旧过时,精度和技术指标都无法恢复的;

4.技术落后、质量不过关的试制或自制的产品;

5.在安全、环保、耗能等方面不能达标、造成公害又无改造价值的。

二、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审批程序

1.对单价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确因损坏、淘汰等原因无修复价值或已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各使用单位通过技术鉴定,由财产管理员详细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经使用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可以申请报废。

2.对单价1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报废,由设备处组织专家(至少三名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报废技术鉴定表》,经鉴定小组专家签名后,连同《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并报设备处审核。

3.设备处负责对《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中所列仪器设备进行查实,经主管处长审核,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组织回收并办理财务销帐事宜。

三、报废仪器设备处理办法

设备处对报废仪器设备的变价处理必须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原值为5万元及以上的报废仪器设备信息应上网向全校公示。

1.组成报废仪器设备处理工作小组。该小组由处长、主管处长、设备科科长、综合科科长等有关同志组成,集体商议报废仪器设备的变价处理事宜。

2.报废仪器设备变价处理原则。采取集中变价处理与个案变价处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集中变价处理原则上每年处理2—3次;个案变价处理是对实验室有特殊情况需要及时处理的报废仪器设备作紧急性处理。

3.报废仪器设备变价处理方式。采取招标的方式进行竞价变卖,公平竞价,一次竞价完成,价高者中标。

4.报废仪器设备变价处理程序:

(1)邀请废品回收公司(三家)参与竞价;

(2)设备科分别带领投标者到废品库或现场察看货物;

(3)投标者分别自报价,并用信封密封好后,交设备科科长保存;

(4)工作小组成员参加集中开标,确认中标者;

(5)设备科科长填写“报废仪器设备变价处理情况记录单”,经工作小组成员签字后,连同投标者的报价单一并存档备查;

(6)设备科通知中标者办理交款手续。

四、报废仪器设备变价收入

由设备科科长将变价处理结果填入《报废仪器设备处理单》,经工作小组成员签字后,随同变价收入款一并入学校财务帐。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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