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new)

发布时间:2016-01-2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1.每个实验室应设有三级安全责任人,保证实验室内水、电、通风等方面的安全。

2.在实验室做实验的一切人员,要正确使用酒精灯、电炉、加热器等,并有专人管理,有安全措施,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座的电热仪器和明火电炉。

3.必须严格按规定用电,正确使用电器设备,决不可超负荷用电,室内无人或下班要断开电源。

4.化学试剂必须根据其分类存放、科学管理。存放的易燃品总量不得超过5Kg,并且要存放在安全处;剧毒药品的领用,按实验所需量经实验室主任签字后,保管员与实验室主任同时开启保险柜,领用人领取所需量的剧毒药品。

5.每个实验室都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人人都要学会使用,以备急和及时处理火灾事故。

6.三废(废气、废液、废渣)必须严格按照环境卫生管理要求进行处理,涉及到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柜中进行。废液倒入专用污水桶中,按污水房管理规定在污水房中进行处理(酸性废液必须中和后再倒入下水道);重金属废液和有机溶剂必须倒入指定的回收瓶进行回收,严禁倒入实验室内的洗涤池内;废渣倒入走道里的废渣桶中,由专人统一处理。

7.在日光照射的地方,不应放置怕光遇热分解燃烧的物品,也不能存放遇热易蒸发的物品。

8.实验室所用的各种气体、钢瓶,应远离火源,放在通风处。

9.实验完毕应将玻璃仪器清洗干净、物归原位,仪器设备摆放整齐,做好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实验室整洁。

10.下班前,检查水、电、门窗,做好防水、防火、防毒及防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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