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01-2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仪器设备的购买

1.需购买教学仪器设备时,先由负责各门实验课的实验技术人员根据实验开出情况提出定购计划(注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产地、厂家、数量),经实验中心负责人核实后,通过设备处网上招标或其它招标形式购买。

2.各门实验课定购的仪器设备到货后均由两人以上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保管员建帐建卡。若验收时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保管员,由保管员与供货商联系处理。

二、设备管理

1.所有固定资产均需到保管室建帐建卡,各实验课组保管的设备也需建帐,借用仪器需有专用登记本。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通电、上油、清洗、干燥等)。

2.管理仪器设备人员应熟悉和掌握仪器的性能、原理及操作技术,仪器设备出故障时,禁止强行运行,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维修。

3.学生实验使用设备时,教师应讲解清楚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方法,没有预习实验的学生一律不得做实验;由于实验态度不认真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应追究责任,按仪器设备价格的50%赔偿。

4.由于违反操作规程、失职、失修等情况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应根据仪器设备损坏程度付一定的赔偿金。

5.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在保证教学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如科研需要,经研究所负责人批准申请、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在仪器设备保管人处登记,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在借用期间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必须负责修理好后归还。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原则上外系人员不得借用。

6.人员调动、出国、退休等应移交所有管理的设备及所有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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