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01-2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1. 低值耐用品是200~1000元之间的仪器及设备。教学低值耐用品领用应有计划,外采或定做时应严格把住质量关。

2. 低值耐用品的验收需两人以上进行,验收合格后,再报系保管员建帐,各个实验室有专人负责保管,并备有领用和借出登记本。

3. 学生实验使用低值耐用品时,任课教师应讲清楚使用方法。因态度不认真违反操作而造成损坏者,按低值耐用品全价的50%赔偿。

4. 正常损坏的低值耐用品应及时报保管员报废,但配件必须完整,能维修的尽可能修好,为国家节约资金。

5. 低值耐用品在保证教学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如科研需要,经研究所负责人批准申请,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在保管人处登记,一般情况下借用时间不超过三天。在借用期间造成低值耐用品损坏的,必须负责修理好后归还。低值耐用品原则上外系人员不得借用。

化学实验中心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