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加强“十一”长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实验室安全管理科 时间:2013-09-25 10:45:44 阅读次数:128

全校各相关实验室:

为了确保“十一”长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实验室负责人在节前组织人员对实验室设施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节日期间实验室关好门窗、切断水电,确保探测设备能正常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

2.对实验室物品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加强以下危险物品的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尤其是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强腐蚀性化学品)、精神及麻醉类药品、放射源、生物病原体、高压气瓶以及危险品废弃物等。危险物品及其废弃物必须规范收存,严禁随意放置。各类化学品、生物病原体、放射源等,需要上锁保管的必须上锁,需要上双锁保管的必须上双锁,保管责任落实到个人。

3.节日期间,实验室门上须贴有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以备用,仍然对外开放的实验室要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实验室内务安全管理,强调规范操作,严禁人员在实验室留宿,同时要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紧急救助能力。

4.实验室应落实节日期间安全巡查人员,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如果发生危险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等事件请及时与保卫处联系,电话8754111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3年9月25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